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申办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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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申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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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补贴对象 |
1.小微企业 2.社会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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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法定依据 |
1.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《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琼财社规〔2021〕14号) 2.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关于印发《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》的通知(琼人发〔2021〕146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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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条件 |
1.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(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://www.gsxt.gov.cn中“小微企业名录”核查)或社会组织(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://www.chinanpo.gov.cn核查); 2.补贴对象须为海口地区市级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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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报材料 |
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在履行劳动合同满6个月后,在12个月内提交申请: 1.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; 2.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人员花名册; 3.劳动合同复印件(已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不提供); 备注:1.复印件需加盖公章(劳动合同加盖骑缝章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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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办理方式 |
1.线上办理:登录“海南省政务服务网”网站,进行注册申报; 2.线下办理:“高校毕业生一件事打包办”服务窗口; 3.办结时限:7个工作日(不含公示期5个工作日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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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补贴标准 |
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,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,履行合同满6个月后,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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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联系方式 |
地址: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:0898-65373100 |
附件:1.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;2.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补贴人员花名册。
